按照《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19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19]17号)、《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时间的通知》(辽教发[2019]31号)文件有关规定,2019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公共课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13日
系统开放时间为:
08:00-22:00(5月13日8:00-14:00)
特此说明,望广大考生周知。
打印网址:http://dkwb.lnzsks.com
请考生按时打印准考证,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考生密码遗忘,请联系报名点所在地市、区县招办,重置密码!
注意事项
1、打印页出现验证码跳转无法下载,应关闭浏览器弹窗拦截后,重启浏览器再试。
2、准考证打印A4纸大小,黑白彩色均可。
3、准考证上仅提供考点地址,具体考场教室请考生提前一天到考点现场查阅考场安排公示,对照准考证上考场号码查找。
4、准考证号由“考场号”加“座位号”组成,准考证号后两位为考生座位号。
5、每科考试前,随机排列1~30号座位号在考场黑板。考生对照座位号就坐考试。
6、答题卡采用AB卡错向发放,按照要求填写“准考证号”及“姓名”并贴好条形码。卷子及草纸均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考试结束后一并收回。
7、考前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好考试用品,准时参加考试。
8、所有考场均使用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管,并全程录像。
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考生不配合安全检查或拒不交出可疑物品,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须的考试用品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考生须脱帽参加考试;考生应避免携带非考试物品参加考试,如已携带须主动放在指定位置(考点无保管职责,丢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漏填(涂)、错填(涂)、字迹不清的而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须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迟到考生入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答题卡以外介质上或者非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需涂点的选择题作答用2B铅笔;其他试题作答统一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以保证答卷扫描的清晰、完整、准确)。答选考题时,须先用2B铅笔涂黑所选题目的题号,再按要求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作答与所涂题号不对应的(含题号未涂或多涂),答题无效。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所有考场均使用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管,并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省、市、区(县)三级招生考试机构分别组织对全省所有考场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发现考生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